深圳大学公共管理硕士(MPA)新生奖学金管理办法(试行)
政策法规详情
深圳大学公共管理硕士(MPA)新生奖学金管理办法(试行)
时间:2024-03-29

    为进一步吸引优质生源,鼓励学生在校期间刻苦学习、奋发向上。根据(财科教〔2017〕21号)文件精神,并结合我校现有硕士研究生奖助体系,特设立mpa新生奖学金。

    一、评选对象

    我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并正式录取的mpa新生,按规定已完成注册报到等相关手续。

    二、奖励标准和获奖比例

    新生奖学金分设三个等级,具体奖励标准和获奖比例如下:

    (1)一等奖:奖金10000元(税前)/人,获奖比例不超过2.5%%u3002

    (2)二等奖:奖金8000元(税前)/人,获奖比例不超过5%%u3002

    (3)三等奖:奖金5000元(税前)/人,获奖比例不超过7.5%%u3002

    三、获得新生奖学金的基本条件

    (1)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;

    (2)遵守宪法和法律,遵守学校规章制度;

    (3)诚实守信,品学兼优,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团结协作精神;

    四、评选原则和依据

    坚持公开、公平、公正、择优的原则,根据当年实际录取情况和成绩排名,由新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制定名额分配方案,学生参评资格审核后确定获奖名单并予以公示。

    五、奖学金发放管理

    公示无异议后,学校为获奖学生颁发荣誉证书,并将新生奖学金一次性发放至学生的个人账户。

    网上还有很多同学在寻找考研调剂系统,小编已经帮各位同学整理好了,有需要的同学可以直接点击查看!

本文关键词:深圳大学公共管理硕士(MPA)新生奖学金管理办法(试行)

免责申明:本站所提供的内容及图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收集,由本站编辑整理,仅供个人学习、研究使用,如涉及版权问题,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。

本文来源:https://m.yuanxiaoedu.com/zhengce/53962.html


13515239593 在线咨询